(综合讯)香港艺人阮民安因涉嫌在超市偷窃被捕,随后被控盗窃罪,但未现身出庭,遭法院发出拘捕令。
现年45岁的阮民安6月18日在香港土瓜湾马头角道一间超市偷走2瓶茶、3罐可乐、1瓶水、2包糖果、1桶洋芋片、1盒饼干、1包花生,总值约144港元(约23.50新元)。他落网后遭起诉,案件昨天(9日)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庭,但他未出席,也未指派律师,法官于是发出拘捕令,并批准他可在再度被捕时以3000港元(约490新元)交保。
针对未出庭被追缉一事,阮民安昨晚在社交媒体表示,自己“不是忘了出庭,而是从来没想过要出庭”,并自称已经离开香港。他还在帖文附上一张手持饮品、桌上摆甜品的照片,写道:“大家接下来会在世界各地看到我。”
实际上,阮民安被捕隔日曾在社媒回应偷窃一事。他当时写道:“记得拿收据!无论是14元也好,140元也好,1400元也好,都要记得拿收据。”并表示:“原来出事的时候,收据真的很重要。”
据悉,阮民安被捕时,身上还带有一张他人信用卡,之后持卡人也到警局协助调查和澄清。阮民安坦言,对于朋友深夜还要亲自到警局为他澄清一事,他感到十分抱歉。